第一條 目的 為實施上海市職工保障互助會推出的《女職工團體互助醫療特種保障計劃》(以下簡稱《計劃》),幫助我校不幸患女性特有惡性腫瘤的女職工及時得到有效的治療和早日康復,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保障對象 凡本年度1月底在編的年齡未滿60周歲的我校在職女教職工(含校級人事代理人員)均為當年度《計劃》的保障對象。 第三條 保障期限 保障期限為1年,自每年2月16日零時起至第二年2月16日零時止。 第四條 保障費 保障費每人每年18元,由校工會統籌支付,參保對象無需承擔。 第五條 保障責任 經上海市職工保障互助會認定的本市二、三級醫院首次確診患原發性乳腺癌或原發性女性生殖器官癌(具體定義見附則)并經住院治療者,可申請領取醫療互助保障金。 被保障人患前款所指一種以上的癌癥,醫療互助保障金的給付只以其中一種為限。給付醫療互助保障金后,保障責任即告終止。 每份醫療互助保障金的給付標準為1萬元。 第六條 除外責任 以下所列情況,不負給付醫療互助保障金的責任: (一)被保障人在參保前曾患或已患乳腺癌或女性生殖器官癌之一; (二)被保障人所患的是轉移性乳腺癌或轉移性女性生殖器官癌; (三)被保障人所患的是第五條所指的癌癥之外的其它各種癌癥; (四)被保障人被醫院錯誤診斷為患有第五條所指的癌癥,或醫療期間拒絕治療(檢查),疾病性質尚未最終定性者。 第七條 醫療互助保障金的申請 被保障人在被首次確診后可向校工會提出醫療互助保障金的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填寫《女職工醫療互助保障金申請給付審批表》; (二)被保障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三)附有上海市職工保障互助會認定的本市二、三級醫院(不包括康復醫院、療養院、聯合病房等類似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出院小結、影像學報告、手術報告,用病理切片、血液檢驗等科學方法檢驗確診所患疾病的檢查報告單和被保障人的病史卡以及上海市職工保障互助會認為必須提供的其他證明(如“門診大病登記回執”)等。 被保障人申請給付醫療互助保障金的權利,在疾病首次確診之日起兩年內不行使即告喪失。 第八條 附則 本細則所稱的女性生殖器官癌,是指子宮癌、子宮頸癌、輸卵管癌、卵巢癌、陰道癌和外陰癌;乳腺原位癌和女性生殖器官原位癌是指上述部位的癌細胞尚未穿透其基底膜或侵及基質。 (2010年9月10日制定; 2014年5月修訂;2016年3月第二次修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