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目的 為實施上海市職工保障互助會推出的《特種重病團體互助醫療保障計劃》(以下簡稱《計劃》),有效地幫助我校不幸患特種重大疾病的在職教職工減輕自負部分醫療費的經濟負擔,使他們及時得到有效的治療和早日康復,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保障對象 凡本年度1月底在編的女性年齡未滿60周歲、男性年齡未滿65周歲的我校在職教職工(含校級人事代理人員)均為當年度《計劃》的保障對象。 第三條 保障期限 保障期限為1年,自每年2月16日零時起至次年2月16日零時止。 第四條 參保、續保手續 參保和續保手續由校工會向上海市職工保障互助會統一辦理。 第五條 保障費 保障費每人每年45元,由校工會統籌支付,參保對象無需承擔。 第六條 保障責任 保障范圍內的特種重大疾病系指被保障人由經上海市職工保障互助會認定的本市二、三級醫院首次確診(指以前從未被醫療機構確診過,下同)患下列必須住院治療的疾?。?/span> 1、惡性腫瘤;2、急性心肌梗塞;3、腦中風后遺癥;4、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干細胞移植術;5、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6、終末期腎?。ɑ蚍Q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期);7、急性、亞急性、中晚期慢性重癥肝炎;8、良性腦腫瘤;9、心臟瓣膜手術;10、嚴重Ⅲ度燒傷;11、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12、主動脈手術;13、雙耳失聰;14雙目失明;15、因輸血導致的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16、因職業關系導致的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17、嚴重帕金森??;18、嚴重運動神經元??;19、非阿爾茨海默病所致嚴重癡呆;20、全身性硬皮??;21、心臟瓣膜介入手術;22嚴重阿爾茨海默病。 被保障人患前款所指一種以上的疾病,醫療互助保障金的給付只以其中一種為限。給付醫療互助保障金后,保障責任即告終止。 第七條 給付標準 每份醫療互助保障金的給付標準為1萬元。 第八條 除外責任 以下所列情況,不負給付醫療互助保障金的責任: (一)被保障人在保障期內重患參保前曾患相同大類的疾??; (二)被保障人雖被首次確診患重大疾病,但未經住院治療者; (三)被保障人有隱瞞病史、偽造或篡改病史以及其他各種欺騙、作弊行為; (四)被保障人被醫院錯誤診斷為患重大疾病,或醫療期間拒絕接受治療(檢查),疾病性質尚未最終定性者。 第九條 醫療互助保障金的申請 被保障人在被首次確診后可向校工會提出醫療互助保障金的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 1、填寫《特種重病醫療互助保障金申請給付審批表》; 2、被保障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上海市職工保障互助會認定的本市二、三級醫院(不包括康復醫院、療養院、聯合病房等類似醫療機構)出具的出院小結、手術報告及病理切片和血液檢驗、影像學報告等科學方法檢驗確診所患疾病的檢查報告單和被保障人的病史卡以及上海市職工保障互助會認為必須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如“門診大病登記回執”等)。 被保障人申請給付醫療互助保障金的權利,在疾病首次確診之日起兩年內不行使即告喪失。 |